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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盐湖无水氯化镁电解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解决方案的公告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1-23
编辑:

  按照扩大“揭榜挂帅”试点范围相关工作安排,为解决盐湖镁资源高质高效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难题,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单位。

  一、项目名称

  盐湖无水氯化镁电解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项目背景

  金属镁及镁合金被誉为21世纪绿色结构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军事、交通及3C产品等领域,装备轻量化制造为金属镁及镁合金的大规模使用带来了重大机遇。青海盐湖镁资源保有储量约52.29亿吨,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96.7%。青海充分发挥镁资源优势,建成以年产10万吨电解金属镁装置为核心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由于高海拔环境影响及设计缺陷,装置自建成以来尚未实现稳定运行,导致盐湖镁资源持续高效开发利用目标未能如期实现。为攻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生产关键技术难题,将开展“盐湖无水氯化镁电解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研发,推动金属镁装置实现经济稳定运行,探索出适合盐湖电解镁的关键工艺技术及装备,为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三、研究内容

  (一)无水氯化镁熔融净化系统开发与应用

  无水氯化镁中含有的少量碱式氯化镁在熔化过程中会转化成氧化镁,成为电解过程的有害杂质,需增加熔融净化系统完成氯化镁的熔化及净化。研究熔融净化系统对提高氧化镁在熔体中去除效率的影响和杂质离子在熔体中的净化分离技术,开发一套无水氯化镁熔融净化一体化装备。

  (二)盐湖无水氯化镁电解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与应用

  分析电解槽内电场、磁场、热场、浓度场、流场等复杂多物理场耦合对电解工艺的影响,探明电流效率、能耗、液态镁分离和汇聚及液镁质量情况,研究电解槽结构与原料匹配机理和控制技术,开发一套适合盐湖无水氯化镁电解工艺及成套装备,并工程化应用。

  (三)氯气净化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电解产生的氯气带有升华物和少量水分,研发洗涤、压缩、干燥以及配套的氯气处理系统,开发氯气快速降温、净化及干燥的工艺及装备,并开展相关应用研究,使电解氯气浓度和洁净度满足下游PVC生产原料的需求。

  四、主要指标

  (一)技术指标

  1、熔融净化系统:氯化镁回收率≥98%,氧化镁含量(wt%)<0.1%;单台产能≥100吨/天。

  2、电解系统:吨镁直流电耗≤10500kW·h;镁液纯度Mg≥99.90%,镁锭产品质量达到GB/T3499-2011指标要求,单槽液镁产量≥2.5吨/天。

  3、氯气净化系统:氯气浓度(vol%)≥95%,水分含量≤20ppm,粉尘含量≤30mg/Nm^3,净化后的尾气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指标要求。

  (二)经济指标

  1.生产镁锭4000吨/年,新增产值9600万元(镁锭按当前市场2.4万元/吨计)。

  2.氯气能够满足下游PVC生产需求,装置实现稳定运行。

  (三)预期成果

  形成相关专利、标准、技术和操作规范。

  五、实施规模

  (一)建成一套氯化镁熔融净化系统,单台产能≥100吨/天。

  (二)建成新型电解槽4台,金属镁产能≥4000吨/年。

  (三)建成一套氯气净化处理系统,氯气处理能力≥1.2万吨/年。

  六、项目经费

  项目总经费预算5500万元。其中,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资助专项科研经费1000万元,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4500万元的配套经费。项目立项后,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项目资助资金。

  七、实施地点

  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八、实施年限

  2年。

  九、揭榜要求

  (一)揭榜单位可为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先进企业或上述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二)揭榜单位一般应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揭榜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

  (四)揭榜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六)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须按照申报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七)揭榜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发榜单位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十、揭榜方式

  (一)意向揭榜单位登录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http://kjt.qinghai.gov.cn)通知公告栏,在本揭榜通知页面下载揭榜申报书或前往下载中心直接下载揭榜申报书。

  (二)意向揭榜单位将填写完成揭榜申报书和揭榜资质证明材料等纸质电子资料,于2022年12月21日18: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qhkjfzzx@163.com,由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完成资料形式审查工作。

  (三)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审核后,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和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选取揭榜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1、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浩 庞雅琪

  联系电话:0971—5509936 1879732960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4号楼15楼

  2、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张慧芳 王士强

  联系电话:0971-8258301 13897240791 15122660994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西四楼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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